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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见

时间:2010-11-15 20:04

抚政发[2007]17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打造“诚信抚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社会信用体系是由信用立法、信用交易、信用监管、信用服务、失信惩罚、信用文化与教育多个子体系共同作用、交织形成的社会机制,它以有关信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为主体,以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为基础,以解决市场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为目的。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它对于有效地规范社会信用活动,保障社会和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从根本上改善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优化投资和贸易软环境,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扩大信用经济规模,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社会中介机构为载体,确立信用秩序,构建信用文化,改善信用环境,全面提高信用社会化水平,塑造“诚信抚顺”形象。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强化制度建设与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相结合。
    (三)总体发展目标。到2010年,建立起基本完善的政府公共信用制度、企业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初步构建起信用法规保障、技术支撑和信用监管三大体系框架,为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等提供规范的运行机制,创造有利于信用管理、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健康发展、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基本形成公民和企业守信意识明显提高,投资和竞争软环境明显改善,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诚信政府形象渐入人心的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格局。
    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2007年至2008年)。主要工作是制订发展规划,构建组织体系,抓好试点,积累经验,搭建信用基础平台,完善相关信用管理办法,培育信用需求,营造积极信用氛围。按统一征信标准,完善基础数据库建设,培育同业征信市场化的原则,重点推进政府公信以及质量监督、工商、税务、金融信贷等基础条件较好、具有示范效应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为最终实现全市联合征信打下坚实基础。第二阶段(2009年至2010年)。主要任务是扩大企业信用数据库的覆盖范围,提高信用信息征集能力和信用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健全个人信用征信数据库,使个人信用交易得到较大发展,扶持壮大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信息征集、信用评估、信用保险、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门类齐全的信用服务体系。

    四、做好各项信用标准和管理法规执行工作
    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推广实施信用信息征集与发布、信用担保和信用评估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做好征信数据格式、数据库建设和技术规范等信用标准的制定及推广执行工作,为本地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开放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持,实现信用信息的专业化、标准化和市场化。
    五、培育信用市场,加快中介服务建设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信用资源,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产品,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登记注册、资质认定、年审年检、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审批事项以及财政支持项目等要积极使用信用调查和评估资料、参考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依法使用信贷信息数据。引导各行业扩大征信需求、发展信用交易,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在签订合同、合资合作、消费信贷、投放信用工具等商业活动中,更多地利用征信服务,降低交易风险。
    由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和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牵头,负责我市信用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用4年左右时间,在我市建成一批较为完善的专业化征信服务公司,建立完备的征信数据库,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的顺利发展提供业务支撑。
    六、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建立由政府监管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加的社会信用监管奖罚机制,促使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或便利,在个人提职、晋级、进修、就业、择岗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失信企业,就其失信程度,可采取新闻媒体曝光、降低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限制市场准入、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对失信个人,就其失信情况,可采取停职、降职、停薪、降薪、取消或降级其执业资格,追查连带责任等处罚办法。
    七、加大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
在我市信用体系建设中,尤其在当前起步阶段,各级政府要在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特别对信用数据库建设等公共基础项目,属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的,积极投资建设,逐步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给予资金保证。对信用征信等服务机构的建立,各级政府应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帮助其完成项目的启动;对信用体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涉及的政府性收费应予以适当减免,并在土地使用、工商登记、运营性资产购置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
    八、整合信用资源,搭建征信服务平台
以抚顺党政信息系统、县(区)信用信息系统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优化构筑我市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辽宁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中心抚顺交换平台,设在市信息中心),为全市信用体系提供应用技术支撑,承担相关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和有序发布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银监局、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合作,按省统一要求,积极整合相关信用资源,为建设指标体系完整、数据权威、更新及时、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征集与发布服务系统营造良好环境。
    九、加大诚信宣传和信用管理人才培训工作力度
    (一)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
    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教育局牵头,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局、报社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广泛开展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建设“诚信抚顺”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要抓好诚信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管理基础知识普及等工作,增强公务员、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信用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诚信为本、诚信兴业的职业道德规范。抓好中小学生诚实守信教育,从小树立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道德观念。
    (二)加强信用管理人才的培育和资质认证工作
由市人事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积极做好信用专业人员资格培训与认证工作,建立信用管理师考试制度,为抚顺信用体系建设与发展提供专业的人才支持。
    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领导
为推进全市现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抚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00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