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唯一的副省级单位参与起草国家信用标准制定,主持起草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公示规范》;研制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自助终端”代表国家发改委参展“砥砺奋进的五年”成就展;荣获“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示范性平台网站”……作为首批国家信用示范创建城市之一,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实践方面成效显著。
南京市信用信息共享共建究竟有何“秘诀”?信用影响力为何逐步加深?近日,记者专访了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殷小军。
制度先行 为信用信息全覆盖提供保障
记者:南京市在信用信息共享共建方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殷小军:目前南京市已初步形成了总体架构合理、基础设施扎实、数据资源丰富、系统功能完备、应用成效较为显著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了“应归尽归、应用尽用”的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体系,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应用的载体,为南京市“放管服”和城市治理提供了较好的支撑。
一是制度建设先完善。出台了《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指导南京市各部门编制“数据”、“应用”、“行为”三个清单,形成《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信用信息制度体系。
二是平台提供硬支撑。基于政务外网、大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建立了覆盖南京市69个市级部门、13个区(含2个国家开发区)225家区级部门和12家第三方机构的信用信息共享大平台,提供政务外网、互联网、手机端、服务大厅、自助信用服务终端和诚信市民卡等多样化服务。
三是信息实现全覆盖。目前,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涵盖了法人和自然人基本信息、许可资质、评价信息、行政处罚、法院被执行人信息、“黑红名单”、社保信息和其他辅助信用信息,形成了114.2456万户法人、1179.4341万自然人的信用档案,信息记录总量达到13.99亿条,累计向江苏省和国家上报共享信用信息13.88亿条,占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量的1/10。
记者:请您具体介绍一下信用信息是如何分类的吗?
殷小军:按照国家和省信用信息目录规范,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已形成6934个公共信用信息采集交换目录,其中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包括法人基本信息、许可资质类信息(行政许可(变更)撤吊销、资质登记(变更)撤吊销、年检结果信息等)、监管类信息以及其他辅助信用信息等;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包括自然人基本信息、技能类信息、监管类信息、履约类信息以及其他辅助信用信息等,经过近几年的主动归集,南京市信用大数据已有了一定的积累,在市场监管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方面已具备较大应用价值。
“大数据+信用” 让信用信息真正惠民惠企
记者:归集了如此多的信用信息,南京又是如何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
殷小军:利用城市信用、交通等大数据资源,对城市各类主体的相关信息变化及趋势等进行大数据多维度关联、挖掘和分析,提出辅助决策依据和实例化应用。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开展信用舆情监测。利用互联网信息舆情挖掘,结合“处罚”、“判决”等负面信息,加强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等22个重点领域和14个重点特殊执业群体的信用监测,提高城市信用水平。
“大数据+信用” 为城市治理提供有效支撑——访江苏省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殷小军
时间:2018-01-02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