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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互联网时代更需重视诚信

时间:2017-03-22 08:42

  3月1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邀请部分中消协专家委员会专家、中消协律师团律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典型案件发表点评意见,认为随着消费进入高科技时代,企业更需要注意诚信问题,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也要及时跟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原所长、中消协专家委员会专家任兴洲认为,市场上各类侵权行为的本质未变,但形式和手段却不断花样翻新,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重点应更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设。一是加强立法,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则,使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对不法分子依法监管、查处,甚至入刑。二是提高市场侵权、失信和违法违规者的成本,加大打击惩处力度,让他们受到切肤之痛,在市场上无法立足。三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行业和社会的“黑名单”制度。完善监管部门的诚信档案机制,将监管资源重点投放到最需监管的领域和市场主体身上,提高监管效率。四是建立起消保工作的生态链,形成多方合作、社会联防、协同共治的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表示,从本届晚会曝光的案件看,侵害消费者的行为也进入了“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不法商人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不断“升级”欺诈手段,而其危害所及已经从消费者的经济利益扩展到国民健康甚至下一代成长。这已经超出了交易公平的范畴,而将人们的关切拉升到了公共安全的层面。要让诚实经营者安心,让老百姓安生,就必须以雷霆之力给予唯利是图危害社会的奸诈之徒以无情的打击。这雷霆之力既来自政府的行动,也来自民间的动员,包括推进中的消费公益诉讼。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认为,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走进了千家万户,在给消费者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让企业发现了可以投机取巧的所谓商业模式。面对新技术带的新问题,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在选择互联网服务时,也要货比三家。通过横向比较,就会让李鬼现身。对于互联网企业蓄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消协组织要与时俱进,了解消费维权的新领域、新问题,剥去制售虚假信息的企业的“科学”外衣,针对受侵害的消费者人数众多的案件,要及时启动公益诉讼,为全体消费者代言。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对于以广告甚至虚假广告替代真实数据信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执法方面,更要线上线下一视同仁,决不能因为一些企业打着“科学”的旗号,而轻松放过。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